我國政府為了增強對爆破拆除工程的監督管理,保護爆破工程市場秩序,保障爆破拆除工程的品質與安全,拜托國度相關部門經過制定標准和相關管理規定,對爆破拆遷工程施行分級;同時要求爆破作業擔任職務的人務必加入培養訓練考察審核,獲得相應級別和作業范圍的安全作業證,持證上崗;對投身爆破拆遷預設、動工的公司施行天資管理;對爆破工程預設,實施申請報告與審查批示制度。
除允許證實,提出請求拆除允許證實,應具備下面所開列資料:
1.擬拆除建(構)築物的結構、大小及目前的狀況文字說明或竣工圖;
2.四周圍背景的調查事情狀況及解釋明白;
3.動工隊伍狀態;
4.動工團體預設或動工方案(涵蓋對拆除垃圾的處置及對背景污染的處置處理辦法),未獲得拆除允許證實的不論什麼單位,不能自作主張團體拆除動工。 |